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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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发布日期:2014-11-03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元/人·年)

    学费

    文史哲理类

    湘价教【2013】92号

    3200

    经法教管类

    3500

    功课、体育类(2010-2012级)

    4200

    功课、体育类(2013级)

    4600

    动漫设计与制作(新增)

    9000

    互联网营销(新增)

    7800

    住宿费

    公寓二、三栋

    湘价教【2012】112号

    900

    公寓一栋(含空调维护费)

    1300

    代收费

    书籍课本费

    湘价教【2010】102号

    按实收取

    新生体检费

    45

    身份证费

    20

    军训服装费

    65

    床上用品

    按实收取

    超定额水电费

    按省定价格

    单独招生考试费

    湘价教【2012】113号

    80

    补考费(首次补考不收费)

    20(每科)

    普通话测试项目

    湘价函【2012】124号

    370(每次)

    成人教育学费

    (1)脱产生

    湘价教【2014】92号

    ——文科类

    3100

    ——理科类

    3200

    (2)业余生

    ——文科类

    2100

    ——理科类

    2200

    一、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出具的相关文件收取学费。

    二、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四、本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五、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的《收费许可证》号为湘JS-0070号,有效期至2015年8月。

    举报电话: 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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