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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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小组改选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工会组织建设,精心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会干部队伍,更好的发挥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各工会小组组成部门并改选各工会小组组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工会小组组成

    (一)由于此次人事变动较大,学院部门有相应的调整,形成了图书馆、保卫处、宣传统战部、团委等4个新部门。以个别调整为原则,把图书馆划分到第三工会小组、保卫处划分到第四工会小组、宣传统战部及团委划分到第六工会小组。因安全技术系和烟花爆竹工程系人数较多,将以上两个系单独划分,安全技术系组成第十工会小组,烟花爆竹工程系组成第十一工会小组。

    (二)各工会小组划分及组成部门分配详见附件。

    二、各工会小组长选举

    (一)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工会小组长选举工作,原工会小组长自动免去。

    (二)工会小组有了好的带头人,工作才有生机。选好工会小组长是加强工会小组建设、发挥工会小组作用的重要前提。

   1.工会小组长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工作踏实,认真负责,能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有良好的民主作风,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4)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敢于为职工群众讲话办事,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会小组长选举办法

   (1)以设立的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3)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3.工会小组长选举及上报时间

   (1)2014年3月4日至3月6日为民主选举时间。

   (2)2014年3月7日之前将各工会小组长人选名单报送学院工会。  

    4.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做好工会小组长的民主选举工作。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会小组长的选举工作。

    附件: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各工会小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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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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